随着大学扩招,大学生数量越来越多,然而社会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却相对稀缺,因此每逢毕业季,便有毕业即失业的说法。然而,随着互联网行业裁员潮的到来,毕业即失业的说法竟然变得名副其实起来。 原因是一些互联网大厂将裁员美其名曰毕业,把裁员日说成毕业日,甚至还要祝一句毕业快乐。 曾几何时,互联网大厂是无数优秀毕业生梦寐以求的地方。然而,随着996、过劳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有命挣钱没命花钱引起了大众的愤慨,要求互联网大厂遵守劳动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去年8月,最高院和人社部发布典型案例,明确996、007工作制严重违法,而在此前后的几个月时间,许多互联网公司都表示取消大小周,落实双休制度。本以为这是劳动者的春天,实际却是互联网寒冬的先兆。落实双休制不久,大厂裁员也越来越多。 疫情后的国内的互联网用户几乎达到增长上限,用户的上网时长也几乎达到了增长极限。市场扩张迟缓,便会造成僧多粥少的窘境。 当行业内卷达不到扩大市场份额的预期,节省开支就成了必然选择。 有网友就为此发明了个新成语: 开猿节流 指公司利润不再增长,只能通过开除程序猿来节省用人成本。 原来,资本变得规矩,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单纯是为了省钱。 繁荣996,衰落便裁员,买单的从来就是劳动者。 不管老板们把裁员说得多么温馨,劳动者来说,失业的事实就摆在这里,他们要面对的是即将断供的房贷,孩子的奶粉钱和每天的生活开销。 那么,在裁员问题上,劳动者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劳动者可以先看自己能不能被留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另外,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其次,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 时代的大潮拍下,有人浮起,有人沉寂。成功值得庆幸,失败也不可灰心,我们总要装点行囊,继续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