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光棍并不是现代词,也不是现代问题。某些时候,古代的光棍问题比现在还要严重。据著名学者费小通同志民国年间一本著名论文,在相对富裕的沿海地区(苏州),典型农村约有2成多的男人打上了光棍。 至于其他相对贫穷地区皖赣鄂川,更为严重,但是先人有智慧,看看是怎么解决的吧 结婚率下降对社会是有一定危害性的,独身的人多了对社会发展不利。在古代,也同样存在结婚难,光棍多的问题。男女比例失调、贫富差距拉大等原因,造成很多适婚男子无法婚配组成家庭。甚至在某些时候,古代的光棍问题比现在还要严重。 结婚难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治安,因为某些男子娶不到老婆,就产生了抢婚的习俗,清朝末年的捻军起义,就是典型的光棍叛乱。 出于维护稳定的需要,历代朝廷均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想尽一切办法制止光棍危机,而其中有些制度设计得颇为智慧。 一、官府强制婚配。比如在春秋晚期,越王勾践便下令:15岁以上的女子必须婚配,违者惩罚父母,若遵从则奖励酒和猪肉。 汉朝初年,汉高祖刘邦下令对所有单身女子收税。凡是女子年满15岁而未嫁者,每年必须向官府缴纳120钱的税,直到结婚为止。汉惠帝继位后,更是将税收提升至600钱。 晋朝初年,晋武帝司马炎规定,女子十七岁没有嫁,地方官必须充当媒人给女子找到夫家。这个制度在南北朝时期也一直在采用,甚至女儿不出嫁还要治父母的罪。想想现在催婚的父母,对比古代,他们的压力可是小了很多。 二、鼓励寡妇再嫁。虽然古代讲究女子从一而终,好女不侍二夫,但寡妇再嫁是被历代政府所鼓励的。例如,唐太宗就曾规定:对二十岁以上男子,十五岁以上女子,丧妻的男人和丧夫的寡妇鼓励他们结婚。 三、为光棍支付结婚费用。为了帮助某些贫穷的光棍找到老婆,官府会直接出资,或者鼓励富户出资,资助穷汉娶老婆。在宋朝,这种福利是相当普遍的,所以宋朝光棍现象没有其他朝代多。 为了解决光棍危机,除了以上这些措施,古代政府还限制富人纳妾,设置官媒,组织官方相亲会。帮助单身的男女组成家庭,解决光棍结婚难的问题。 有时候,战争过后为了休养生息,快速恢复人口,古代政府还会将外国女俘虏嫁给光棍。比如在唐朝,在攻灭东突厥后,曾俘虏百万突厥人,其中许多女俘虏都赐予各地的光棍为妻。清朝准噶尔被清军消灭后,许多女俘虏也被赐给了没有妻子的八旗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