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可以这样飞啊飞,飞得累了便在风里睡觉,这种鸟儿一辈子只可以落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 你看他,颓废,一脸的不经意,随意往床上一躺,就是一副画,明明是如斯的糜烂,映入人眼帘的却是数不尽的优雅你看他,一件白色背心,一条白色短裤,兀自走到镜子前,习惯地将额前的发丝向后捋了捋,叼着残烟,和着旋律,前脚踏,后脚踮,错着步,交换,旋转,哒哒。哒。哒。。。哒。。 沉醉的又岂止他?还有我,还有你。 相似的优雅,那个骄傲的翩翩佳公子哥,李政,我竟会将二人身影重叠为了仇恨而活的人与不知自己从何而来的人都只能不顾所有,只是,李政有他的庆琳,你呢?你什么都没有,除了自己。你想飞,一直飞,飞得累了,在风中歇息。 放任,却又决绝。 你说,不到最后一刻你都不会知道最喜欢的女人是谁,于是,我看到你眼里荒芜一片,或许,心间还长有一株杂草。 什么都可以放弃的人同什么都不可以放弃的人是不可以在一起我竟读到了你在劝她离开时心里的话。 什么都不可以放弃?许,无脚,便是无根吗?我如此解读你。你那么决绝,那么傲然,甚至不愿为着不可放弃的根源那个女人,你的亲生妈妈而回头。 你终是落地,死亡降临的时刻,你没有闭上眼,你希望看到什么?看到了什么? 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你,那个时候,你闭上眼了吗? 随风散落的瞬间,痛吗? 你赢了,你成就了你的无脚鸟,我却因为你的散落而开始用心体会你,进而沉醉于你,你的音乐,你的电影,你的音容笑貌。 你不是来自天堂,所以不是天使。 你只是天使散落在人间的一片羽毛,飘的累了,你便落地,为尘,化土。 我不是懊恼些什么,我只是心疼,因为,真的,当时只道是寻常。 发现你的美丽,是在很久以后。 许是很早就开始了。 因你而陷落的人,多不知始于何时。 你要笑了,我却已经笑了。 情不知其始,一往而深。 许是当香港电影冲进家家户户时,许是在王家卫扬名国际时总能在地方台看到你的身影。淡定的说一句,认识TVB,从戚其义开始,认识港影,却从你开始。 宁采臣,你憨你痴你傻你忧郁你直接,你实在比某某某还要宁采臣。 阿飞,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 卓一航,幽坛奇花,红颜白发,爱之挽歌。 顾家明,你和靓靓坐在钢琴前,你弹,你唱,这一生也在进取,这分钟却挂念你谁比你重要,成功了败了也完全无重要,你俩眉目传情,心心相惜,我才是醉的那个。 欧阳锋,复杂或许可以作为对你的注解,萧索的外表,沉郁的内心,不宣于口的爱情,不能追回的往事,却是这般的毒得纯粹,不留一丝余地。是因你而爱上西毒,抑或因西毒而爱上你,我真的不知。你们都如斯迷恋极致。 何宝荣,伊瓦苏的瀑布我一个人看,好寂寞。 JIM,站在摩天大楼的顶上,我的梦里依稀有泪光。 爱上一个人要靠缘分,欣赏一个人需要能力。 换作以前,我会担心怎么都追不上你的脚步。 你看你,风情万种,忧郁妖娆,摆在那怎么也是一尤物,最要命的,这个绝色尤物竟然能歌善舞能词能曲会演会导; 可爱娇俏,豪情万丈,矛盾的字眼用在你身上都不再矛盾; 绝世名伶,才是对你最好的概括。 而今,你终究飞遁落地,于是,我可以将你永久陈列起来,放进我的博物馆,再不担心追随你多难,因为,我只需要随意的翻看,愉悦的探索,纵情的注视你,就在那里。 看你,头戴凤冠,双眼悠然,凌波微步,终是幻化成蝶; 再看你,舞衣弄袖,裙摆翩然,热情纵洒; 听你红像蔷薇任性的结局,道尽为何你不懂,只要有爱就有痛。 你不要再说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我不会相信了。 风继续吹 散落的美好,我一一细细,拾掇。 有始,无终。 后记: 画人画弧难画心。这是一篇之前写的文。PO上来才发现,文有些酸了。是第一次为哥哥写的文,全当纪念吧。《梅兰芳》的上映让更多人爱上哥哥,刮起了又一阵荣风。我却游走在陷落与抽离之间,纠结不已,很多事物是要到了失去后才惊觉它的美丽。却也在追随中发现,很多东西要欣赏,需要的不仅仅是际遇,更多的是一种心境和淡然,没有这些,都只是隔靴瘙痒。所以,90年代我不会喜欢哥哥,或者说是不会用心去品,一如那个时候读鲁迅的文,于我,不外乎一件杀死无数脑细胞的事。更加不会喜欢哥哥的歌,那个时候我喜欢gigi,SES,后街,小甜甜时间的好就在,它带走纯真,留给你的是浮躁过后的平静。 于是,适当的时间,适当的人,心动就是顺其自然的事。所以,在大学好友热衷于leslie的一切时,我不会有感觉,甚至在被推荐听了他的歌后差点没起反效果。而今,却是任由自己栽了进去。 我爱哥哥的时间不长,无幸参与二十年前谭张争霸时代,也不算个彻底的荣迷,很长一段时间爱的都只是他的电影,然,好东西的发现从来缺的都只是一个契机,借吾姐对我说的话,当你发现一个大宝藏的时候,你只会不停的挖啊挖啊挖。LESLIE就是个大宝藏,而我已经开挖。 有人问我为什么爱张国荣。我还想问你为什么不爱他呢?林夕说他是造物主的光荣,倪匡盛赞他眉目如画;我爱他的美丽不羁,他的才华绝顶,对艺术的全心探索,更爱他的高贵与善良,对爱的坦然与守护,最爱他追求完美的执着。却也心疼他在发现不完美后毅然放弃的决绝。 说到底,爱哥如梦。爱一个人本来不需要理由,莫名地我就喜欢你。一旦喜欢了,为他辩解为他申述都像是为心疼的人吹伤口一样,即使吃力不讨好,也是不得不做的事,不吐不快的话。 后记的后记: 文连同后记都写于刚喜欢上gorgor时,而今却硬是无法再写出这样的文。不关于这文本身,而是不再有那样的勇气写哥哥的文。 他像一杯清茶,了解他越多越是陷落,随之而来的是不忍心再提笔任何关于他的种种,怕是再多再美的语言也无法还原真实的他。 你可以一夜看尽他的一生,却无法一眼看透他26年来的日日夜夜。 又是一年四。一时,哥哥,你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