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死刑犯在执行枪决时,围观的群众会为其感到可惜吗?围观过多次执行现场,并且也亲自执行过的人,来回答一下自己的亲身感受。 记得那时候是2005年的时候,那一天,总共执行五个人,其中有两个是年轻漂亮的妹子,因为想赚钱并且又被人唆使,结果,就运送害人的玩意儿,被抓住以后,因为数量比较大,直接就给判了,一年多时间,执行令下来,就给到了执行的时间。 两个姑娘真的算是两道风景线,周围的吃瓜群众本着颜值就是正义的想法,纷纷感叹可惜,还有一个大娘用正宗的四川话来讲:这么漂亮的幺姑儿,硬是可惜咯,给我不争气的娃儿当媳妇儿多好哟!应该给个机会嘛! 说实话,我觉得可惜吗?真的觉得可惜!看上去就二十三岁左右,正是青春年华,这个年纪,应该谈恋爱喝奶茶逛街买衣服买包包,尽情享受生活的年纪!此时,却把自己的生命,给折腾到了尽头!韶华悠悠,佳人款款,谁又不会感叹? 但是,想一想,那些因为她们,而家财败尽的人,你还会觉得可惜吗?你想一下,那些形容枯槁、妻离子散的人,那一个个被吞噬的家庭,你就会觉得,她们就是恶魔的帮凶!必须除之而后快! 当然,到了刑场,她们都已经走不动路,随着执行令的宣读,她们也很快被拖到了执行位置,随着正义的枪响,两条年轻的生命也画上了句号,只留下两具依旧抽搐的躯壳。 再漂亮的皮囊,也比不上干干净净的灵魂!卿本佳人,奈何违法!既然违法,就应该付出代价!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做人啊,你干啥,也千万不要违法! 死刑犯虽然罪有应得,但有些年轻的犯人,在被执行枪决时,还是让人感到惋惜的。 有一个案子,在当地轰动一时。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在舞厅被人搭讪,就跟那个人多跳了几曲。结束后,那个人请她吃饭,又去喝酒,女孩儿那天心情不好喝醉了,让那个人占了便宜。 酒醒了以后,女孩子很后悔,暗下决心,一定不要再跟那样的男人来往。往后的好些天,她真的没有再见到那个人,如果,从此以后,她再也见不到那个人,她的日子就会平安的过下去,嫁人,生子,平凡而平安,但,现实不是这样的。 她的亲戚介绍个男友,虽然是介绍的,但俩人一见面,就谈的很好,有彼此相见恨晚的感觉,就这样确定了恋爱关系。小伙子人老实,也勤快,对她也好,她很幸福。 有一天下班前,有人说门口有人找她,她急忙下楼,以为是她的他,见面时,心里却升起了一阵凉意,她惊讶的无法呼吸,是那个人,居然是那个跟她有过一夜之欢的男人!她赶紧回头,但已经晚了,那个人伸手过来拉她,皮笑肉不笑。她说:我要结婚了,我们不要来往了。那个人笑:你是我的,怎么跟别人结婚了呢,我可以竞争啊。女孩子挣脱她,回到了单位,一直等那个身影离开,才敢下来。 自从那次,以后,那个人隔三差五的来堵她,有时候,不知道藏在哪里,等她到家时,忽然走出来,她赶紧关了门。 过了些天,女孩子神情恍惚,变得心事重重。男友察觉出来异样,就问她,女孩子忍不住告诉他她过去的事,男孩这才知道,有一个噩梦,尾随这个女孩子。他心里很难过,但还是告诉女孩子,我送你回家。 她家的楼道里,有人写了字,写了女孩子的名字,描述了男女之事,女孩子痛哭,甚至想死。男友抱着她,沉默了很久,很久。最后,对她说,你约他,约他去外地。女孩子哭,你别傻。男孩子说,你不约,我死给你看。 后面的故事就是:一个流氓,被女孩子约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男孩子用锤子,打死了他,他们一起把那个人埋了,也埋了他们自己的青春年华。男孩判了死刑,女孩子判了死缓。 公审大会开过之后,男孩的刑车走在前面,女孩子的刑车在后面,她看着前面车上的插了亡命牌的人,会想到什么呢?她那一天,穿了红色的衣服,风华正茂,而男孩穿了整齐的中山装,那个年代最帅的衣服,本来他们要结婚的,可过一会儿,就要永别。 人们都很惋惜。 时光一去不复返,生命只有一次,女孩子一生太容易受到伤害,请远离烂人,远离冲动,要懂法,会用法啊 年轻的死刑犯在执行枪决时,围观的群众会为其感到可惜吗? 那一年,我们本地最为漂亮的青年女子赵莲与她的情夫共同谋害了她的亲夫。他(她)们故意杀人的案件被公安机关破获后被捕。 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他(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他(她)们死刑立即执行。赵莲与她的情夫上诉于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院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省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的那一天,刑场附近人山人海。据说美女与情夫共同赴死加之一些花边民间新闻,观看的人们趋之若鹜,整个刑场若大的广场被挤得人满为患。 一会儿,五花大绑的赵莲与情夫被囚车押到刑场。情夫已孬种了,双脚无法挪动,被执行死刑的法警拽着。赵莲稳步挺胸、目无表情,她身着素颜的白衬衫、黑色裤子。给人的感觉似乎更为靓丽。 观众中的老人们替赵莲婉惜或叹惜年轻轻的又漂亮,可惜哦!是时,观众里有一青年汉子高声地喊叫我用我媳妇换赵莲可否?汉子的媳妇闻之狠狠地搧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四周人群哄堂大笑起来。 瞬间,枪响!奸夫淫妇双双倒地伏法。 人之将死,一般而言人们心里都会有些许的恻隐之心,肯定会想年纪轻轻,大好青春,可惜了。 但是对于一些杀人不眨眼,穷凶极恶,丧尽天良的犯罪分子,让人愤恨,内心只会有一种罪有应得的快感,没有丝毫的怜悯同情。 我曾代理一个为拐卖儿童而杀害婴儿父母的案件,这个人贩子为了将婴儿拐走,都是准备好作案凶器,然后白天到处乱转,看看谁家里有小孩,然后于深夜潜入屋内,趁大人熟睡之机,持铁棍先将大人打死,然后将小孩带到外地,卖予他人。 这个人贩子通过这种方式,共打死五人,打伤三人,抢走小孩三人,其中两个卖给他人,最后这个没有卖掉,他就一直自己抚养。最后,公安机关通过排查,发觉这个人贩子很可疑,因为他没有结婚,这个小孩是哪来的? 公安机关遂通过当地村委会以上户口之名,采集了孩子的血液,结果将血液DNA与失踪儿童基因库中的DNA进行对比,发现了该孩子就是其中一起杀人案件中的被拐儿童,该案遂得以侦破。 这个人贩子极其凶残,毫无人性,真是丧尽天良,泯灭人性,根本不值得同情,相反,正义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最后他被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谓罪有应得,死有余辜,大快人心!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珍惜生命,勿违法犯罪,有这么一件事情,我单位是水利厅下属的水电设计院搞钻探工程的,我是一个机组的机长,手下有三个班十五六人,在新疆克孜尔水库从事大坝灌浆任务。有个单位职工和我同姓,是个讲义气爱喝酒的人,在单位上没人敢惹他,也无人敢用他,领导做工作我就要了他,工作上没说的,任劳任怨,就是爱喝酒,也时常惹的乱其八遭的,这年中途回昌吉市轮休,该走了他说过上一段时间在去。没有想到过了半个月左右,传来了消息,他杀人了,在跳舞过程中,为争舞伴,杀了一名大学生,全是热血靑年,灯红酒绿下一个生命世去了。一个组里的人都为之碗惜,如果出工走了也就无这件事了。过了半年左右他被叛了死刑才22岁,靑春年少,意气风发,他父母亲哭的死去活来的,他硬顶着说人是他杀的,到了叛刑之日返悔也晚了,他被立刻执行了死刑,单位上的老老少少为之可惜,也有人拍手叫好的,对于这种不顾国家法律,杀人干坏事的,杀一个少一个,否则天理难容。 真正的罪犯不值得可惜,可惜的是那些被冤枉的好人。 我想,如果有围观群众的话,应该是会的。 虽然这个人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但是他也即将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作为代价去偿还。年纪轻轻,本是风华正茂,朝气蓬勃的时候,生命却在这个时候匆匆落幕,提前划上了休止符。换了谁都会对此感慨而惋惜。 但是,法律面前不容情,犯了罪,就必须要接受严惩,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普通平民,只要踩了法律的红线,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以前八九十年代严打的时候,罪犯枪决前要接受公判,游街示众,还会被围观执行。不过,现在我们国家出于对死刑犯最后尊严的一个保护,现在一般不会让刑场有围观群众的。所以说,现在能进到刑场观看执行的,只有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说,一定不要去触犯法律! 有的!好像是八十年代初期(可能是八三年严打的时候)。一个年轻人就因为抢劫三回(没伤人听说才抢了几十块钱,详细的案情不了解)。(其他的听说的不算)!大部分都说不应该死刑! 不会为其惋惜,群众拍手称快!因为,死刑犯包括犯罪分子,都是人类中的渣子,这种人死了,社会安全得到保证,对于善良的人来说,不是好事一件吗? 以为你是在正经的问问题,后来想了下,咱们国家现在都是注射执行死刑,很少有枪决了,而且这里围观的群众也很离谱,咱们国家现在执行死刑肯定不会有群众围观这一说,所以感到可惜的基础也没有了。毕竟,如果亲眼看见一个年轻的人被枪决,或许还有同情的可能,毕竟每个人内心都有着一颗古仁人之心;但是听闻一个年轻人被执行死刑,人们第一个想到的该是说他究竟犯下了多么滔天的罪行啊,以至于在我国坚持少杀慎杀的大背景下,还被枪决执行死刑。通过他所承受的刑罚,联想到他的罪行,群众到底还是正义感爆棚的一类群体,就不太会感到惋惜了。 综上,你的提问并非建立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上的,所以斗胆猜测一波,题主的问题是建立在一个非现代化的、没有推崇法治的社会时期,那么在那个年代里,草菅人命是常有的事,人权思想以及人文主义关怀尚未觉醒,也有枪,处决犯人也喜在闹市进行,还会有群众喜好围观,想来就是咱们国家的清末至民国这段时期吧。 那个时候被枪决,并不与罪恶滔天相关联,那个年代里,有一大批年轻的仁人志士,在百姓的围观下倒下,而显然,至少群众会是惋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