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严查,以前通过一次性补缴领取养老金的,也要清退吗?看看 今年以来,养老金严查力度在进一步强化,各地人社部门也纷纷在开展核查,并对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做出处理,那么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呢?以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获得养老金待遇的,是不是也会面临清退呢?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们今天就来解读一下。 一、养老金严查,出发点是守护退休人员的养老钱,如果属于正常缴费,包括正常补缴获得的待遇,不用担心会清退 近期,山东发布了《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于8类人,将做出待遇清退处理,包括重复、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其中有一类人就属于违规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山东方面表示,不仅对于补缴的的年限不予认可,而且对于违规补缴而领取的待遇也需要进行清退。 一些网友在如何看待违规一次性补缴的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有的人认为以前那些没有上班,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而获得了养老金待遇的,也需要清退。 部分网友给社保当家的留言 这里介绍一下,过去地方上确实存在一次性补缴的政策,相信大家身边就有这样的人,以前一次性补缴个几万块钱,就获得了一千多块钱的养老金,很划算,即便是没有上班的农民,也通过这个途径获得了职工养老金。 那么养老金严查,这些人是不是在严查范围之内呢?大家不用担心,这不会有影响的。因为他们是通过正常的补缴方式来获取的养老金,并不是违规补缴。那么哪些属于违规补缴呢?我们接着往下说。 二、违规补缴养老保险获得养老金,被核查后,将会面临严厉处罚 违规补缴养老保险,顾名思义,就是达不到补缴条件,却通过违法违规的操作,让自己满足补缴条件,从而获得养老金待遇,如果默许这种行为,就会损害到养老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行,对其他正常参保的人员也不公平。 大家知道,现在职工养老保险已经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造成的断缴,是可以补缴的。有的人就动了歪心思,投机取巧,通过伪造劳动合同、虚构材料等方式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从而领取养老金待遇。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欺诈、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要责令退回领取的待遇,并且处以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甚至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这种违规补缴行为,跟正常补缴行为是不一样的,因为它属于伪造事实,非法获利。 综上所述 养老金严查力度在不断强化,对于重复领取养老金,比如同时领取职工养老金和居民养老金,或者领取双份以上职工养老金等的行为,再比如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不去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继续冒领养老金等的行为,此外还有通过伪造年龄办理提前退休,虚构材料补缴养老保险等的行为,会进行严查,一经发现,不仅要退回违规领取的待遇,而且当事人还要面临处罚,甚至坐牢,大家需要高度重视,避免这些行为。 建议也转告家人朋友知晓。当然,如果是属于正常领取、包括正常补缴养老保险获得的养老金,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大家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