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被逼上绝境的时候。有的人拿自己开刀,有的人拿别人开刀。 我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可以分享一下经验。 家里亲戚2013年10月在一个四川包工头那里承包了一点工程,签订了一个很简单的承包合同,合同里仅仅约定了单价和数量,经过3个月紧张施工,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后,包工头支付了50工程款,剩下50未支付,理由是甲方没有结清工程款,他自己资金紧张没钱,不得已写下欠条一张,写欠条日期是2014年4月,口头约定年底付清。 关键点来了,年底打电话要求支付余款时,这个人声称没钱,要求宽限几个月,就这样一直拖着,时间来到2016年5月,这个人声称马上就还钱,2016年6月,这个人联系电话被注销,从此失去联系,亲戚这才意识到不对劲。 然后马上联系了当时的甲方,经过查证,发现欠条签的是假名字,身份证号也是假的,这不妥妥的诈骗吗,这个人从签下假名字的那一刻起就不会再还钱。好在这个人在甲方留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而且有亲笔签署的合同。甲方是电网公司,属于国企,恰逢国家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对此事也比较关心,同意把合同签署页复印件给我们作为证据。 把欠条和合同复印件送到司法鉴定中心,经过鉴定是同一个人签署,并且出具了司法鉴定报告,一同务工的工人也提供了证词,此时证据基本完整。 携带这些证据复印件和起诉状到务工当地法院立案,法院立案后分别把传票邮寄到双方身份证所在地址。我们属于原告,很快收到了传票,被告由于没有联系电话,邮寄到身份证地址的传票没有人签收,法院把传票进行公告,公告期为60天,期满后开庭审理,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庭,失去了答辩和调解的机会,由于证据比较充分,法院判我们胜诉,判决书分别按照身份证地址寄给双方,被告依然没有签收,此时法院把判决书进行公告,为期75天,现在我们正处于公示期,正在等待公示期满。 根据法官的解释,公示期满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义务,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把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个人会被各种限制,躲着不见人也不可能,迟早会出来解决这个事情。欠条签署假的身份信息属于诈骗,可以报警立案抓他,可是我们起诉的是偿还工程款,所以其他的没有追究。 针对你这种情况,首先是要搜集你给他工作的证据,打卡记录、视频照片等,然后查到这个人真实的身份信息,然后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我国法律健全,用法律维权也不是很难,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胜诉是必然的。只是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起诉各种很费时费力,不愿意去折腾,所以才让这些人逍遥法外。 查询老板的公司名称,然后企查查查询详细的法人资料,地址电话,然后去当地派出所报警拖欠农民工工资,看看是否可以立案,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拖欠工资,最下策去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说查不到有效的资料,找当地的电视台或者其他媒体实名举报投诉,国家现在对拖欠工资是严厉打击的 走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然后在援助律师指导下准备好证据资料,等开庭 证据证据证据 电话录音,欠条,这些都可以走正规途径把钱要回来,直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