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穷尽一个沟通,要做到位是必须投入大量精力的。穷尽财产调查,每个银行账户都冻结。穷尽拘留措施,能找到老赖的都抓?重视沟通,把案件进展告知申请人。 但是,人员配备要跟上,车辆保障要跟上,职业保障要跟上。早知道法院执行不像罚个款这么简单,比如拍卖房产,被执行人没了房子有的是分分钟会和你拼命的,一旦出了事,首先就是找你执行人员。要让执行人员敢放开手脚做事,就要给予职业保障。 执行庭非常同情被执行人,处处为被执行人说话,看他意思也就是做做样子就算了,对执行人提出的建议几乎一律驳回,建议提多了就烦气,最后结果就是无法执行,拖时间长了你自己就没劲了,案子就挂起来了。去找执行庭也算热情,但就是执行没力度。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即终本执行。终本执行后,某些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可以申请领取法院的司法救助金作为补偿。 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被终本? 当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的案件类型,那么案件可能会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是不是案件终本后,法官就不给办了? 不是的。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财产,可通过两种途径及时恢复执行:一是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核实恢复执行。二是适用终本程序后的五年内,人民法院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所以在案件终本后,也可以通过积极查找,为法官提供财产线索,也有助于合法权益的实现。 目前,在互联网数据服务的情况下,执行工作效率极大提高,缩短被执行财产处置周期,降低当事人的执行成本,即使被执行人跑路,可实现网络财产查询与财产冻结、扣划同步进行,将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一网打尽,提高办案效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帮助的地方,可以关注我们,私信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免费解答。 我十分赞成执行局应该是独立机构,从法院分出去。就是执行案件。现在很多案件是嬴了官司,输了钱,执行难。老赖偷着笑,债权人很无奈。 胜诉后,执行局执行不了,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执行不了,一般可能是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讲白了,就是被执行人没钱。至于是否真的没钱,这个不好说。但从法律表面形式来看,那肯定是没钱的。这种情况确实没有办法,法院最后也是以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第二种,财产无法执行。例如,一些无产权的房产。比较常见的是一些农村的房产,因为没有产权证,以及宅基地流通限制,往往无法实际执行。很多法院只要是无产权房产,基本都不执行。例如,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虽然我们法院可以冻结,但想要实际查扣到车辆还是有难度。法院如果没有扣押到车辆,那被执行人名下虽登记车辆,但也无法执行。 第三种,流拍,无法变卖,债权人也不接受以物抵债。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有的财产一拍,二拍都流拍。经过拍卖程序后,债权人也不愿意接受以物抵债,那法院也就无法执行。这种在一些机器设备上比较常见。有的机器设备因为老化等原因,根本就没有多少价值。若是接受以物抵债,还是会涉及保管、检测、拆装等费用。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那不是拿到财产,反而还是拿到麻烦。 对于法院来说,穷尽手段没有发现财产,或财产无法执行,那执行方面也就没有办法。当然,我们法院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这个比较常见的措施是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这两个惩戒措施的震慑作用则不好说。可能有的被执行人根本不在意,也就起不到什么作用。 老赖已经知道宪法缺限,钻法律漏洞,有钱也不履行,占用国家资源,可恨:呀 国家应制定严格的法律围护受害人利益! 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 给钱,或同意执行款按比例与执行局的人分配(世上无难事,有钱能使鬼推磨) 靠执行无用,只能判刑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