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这将是篇长文,请自备眼药水观赏本文。?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刁民的盛宴 引子 人生就像一盒爆米花,你永远不知道吃到的哪一颗会硬得硌疼你的牙。 你永远不会知道遇到的下一个刁民会出现在你人生中的什么位置。 小学之章刁民一号 小时候的我是个身体瘦弱的小帅弟,倒不因为多病,仅仅是瘦弱而已,从小家长就坚持给我吃那种80年代很流行黄色的散装钙片,为了强健骨骼;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当时的小朋友很流行肚子里长蛔虫,不长蛔虫的就不是地球人,于是有一种叫史克肠虫清的药片就成了大家不得不吃的零嘴儿。上了小学,家离学校毕竟有段距离,尤其对于当时的小博来说,现在10分钟能走完的路程,那时可能要半小时的光景才能晃过去,一是因为个子小,步子也跟着小了;二是不管是上下学,在路上一定是要边玩边欣赏沿途已经习惯的、但每天又有稍许不同的风景。小学3年级的一天,母亲大人换了个摩托车当新的座驾,顺便拿她原来上班经常骑的那辆三枪牌女士自行车在旧货市场帮我换了一辆二手的男女皆宜的飞鸽自行车,咩哈哈当时我喜欢得不得了,因为终于拥有了我人生中第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自行车,要知道在此之前我可是花了好多功夫不断操练老爸那辆比我还高小半头的永久二八式来着,摔了不计其数的鼻青脸肿才学会了骑自行车恩! 自己骑车上小学的日子真的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除了那件事 也不知是哪天早上,在我去学校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路霸拦住了我的去路,那个家伙当时在学校里名气很大,留级大王,捣蛋打架二百五,出名挂号的黑暗人物,个子比一般人都要高一头,没人想去招惹他,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品学兼优、不喜欢惹麻烦的乖乖男。只见他直接叉开腿、伸开双手,整个人呈大字型挡在我的爱车面前,我迫于他的淫威赶紧刹车下马,如果不停车的话日后肯定要遭他报复的。只听他哼哼了一声,载我去学校。我当然只能唯唯诺诺地照办,只是载他一程的话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先要保证我的人身安全,只要他别欺负我就行。就这样,他骑到了我爱车的后座架上,当时也是下坡路,一溜烟就到了学校门口,他又不屑地哼了一下,正眼没看我一个,当然更不会有感谢的话语,只是双手插着裤兜摇晃着当时颇为流行的流氓步悠闲地走开了。如果只是这样还好,可实事不是这样子的。从那天开始,每天早上这个家伙都会在路边固定的位置等着我,每天都会让我载他去学校,当然这种关系非常令人厌烦,他只是把我当他的工具罢了,讨厌的家伙!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在学校门口就被他发现后拦上了,他非要我在那个很大的上坡路上载他,他个子大,重得跟头千年老王八一样,骑了没多远我就上不去了,后来他无奈地跳下车,还是我自己走好了!。此后这个家伙再没要求过我载他回家了,只是依然在每天早晨在固定的位置等着我的到来。 前两年有次大学暑假回家,我看到他在菜市街路口摆了个水果摊,一副中年男子的发福相,胡子拉碴,旁边有个6、7岁样子的小女孩坐在旁边,看来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归宿和使命了。他诚然已经认不出我了,而我眼中的他却像多年的老痔疮那样顽强扎根在我身体的某个部位里。 中学之章刁民二号 毫不夸张地说,初中生活是我人生中最空虚和浮华的一段日子,中学入学考试我以全县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重点,但是入学后,随着我熟悉的老师、习惯的课程教学模式和每况愈下的学习成绩,我的性格逐渐开始向负面转变,学业也基本荒废了,整天不学无术,不断积蓄着负面能量。这种负面能量在初三的上学期,也就是98年世界杯时期得到了集中的宣泄,我记忆中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了世界杯、第一次接触到了内心对足球运动的渴望,当时应该是我们这届人心中足球运动最兴盛的时期了吧,我参加了学校当时数十个足球队的热门球队之一,我们的队服是阿根廷国家队的蓝白条服。每天,我都是在操场踢球,和一群同样热爱足球运动的童鞋们拼命地奔跑,大夏天中午1点,38度的高温,我们光着膀子依然玩得不亦乐乎。一个周五下午,我们球队迎接某个强队的挑战,我的位置是中后卫,当时的我已经变得很强壮了,体重将近150斤,不过全是肌肉,不再像是小学时候那种瘦弱了,而且当时我的百米速度能达到12秒多(初一的时候我就能跑13秒多了,体育课上,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百米!)。说实话,我当时只是喜欢带球跑,因为毕竟自己有速度,但对射门不太拿手,所以后卫是非常适合我的位置。这天我们正在开战,有一群县高中的不良青年骑着3、4辆摩托车跑到我们学校操场上撒野,当时感觉高中的学生比我们大很多,个个比我们高2头左右。他们把摩托车停在我们球门右前侧,然后屁股靠在停稳的摩托车上,个个嬉皮笑脸的,有个家伙还拿出了一包烟给其余的同伴分,丝毫没有在意我们正在比赛中这件事。这帮在我们场地内鸹噪不已的不良青年不时间地大声说笑,还骂骂咧咧的,场上所有参赛的队员都敢怒不敢言。 这时意外发生了。 我为了破坏对方前锋在禁区的一脚射门,充分发挥了我的爆发力特长,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球是被我大脚开出去了,不过我的动作幅度太大,身体没能保持住平衡,整个人飞了出去,一头撞在当时靠在其中一辆摩托车上吞云吐雾的一个不良青年的腿上,结果他也来了个猝不及防,狼狈地扭动了几下想抓住什么但却扑了个空,最终一头栽在摩托车的扶把上,人和摩托车都滚在了地上。我当时仰趟在摩托车旁边,只觉得刚才装在那个不良青年腿上的头一阵生疼,抬起头,已经有被撞的家伙的7、8个同伙把我围在了中间,刚才我撞的人好像是他们中最嚣张的一个,他赶紧从俯卧的丑态中恢复正常,爬起来瞅了瞅刚才抓空时打在摩托车观后镜杆上出了血的手臂,捡起地上被他自己连杆撞断的摩托车观后镜,恶狠狠地对还半坐在地下没有起身的我吼叫着:你TM的想死呢是吧?!,我一看这阵势,知道情况不妙了,不过我当时可并不是好脾气的乖孩子,顿时从地上跳了起来。 我先打了打屁股上的泥土,然后回应道,对不住了,你们不该把车停在我们比赛的场地内不是吗? 我们队员也围了上来,大家当然是站在我这边,七嘴八舌把他们心中的积怨说了出来,反正他们把车停的不是地方在先。 对方对于我的回答和大家的愤懑显然不高兴,赶紧给老子道歉! 我的倔强,可以很好地体现在对于道歉这个词眼理解的钝性上,从小到大我都没怎么跟人道过歉,尤其是给流氓道歉。不过仔细一看,那家伙比我高半截,站在我面前就跟一堵墙一样,我咽了口口水,毕竟我也不想惹麻烦,当然可不是害怕,我们几十个地痞还怕这几个外来的流氓?为了尽快将事情平息,我从牙缝中挤出了几个字:对不住了,行了吧? 听起来根本就不像是在道歉,倒像是在挑衅。我自己都这么觉得。 对方显然得到了更大的不满足,你这是在道歉吗?! 对不住了!我再一次生硬地扔出这几个字,然后下意识地又补充了一句行了吧? 看来我压抑在内心的暴戾,可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就能控制住。 你们今天还TMD想不想踢球了!旁边一个同伙把我们的比赛球抢在了脚下,一只脚踩在上面。 看来,事情已经基本上发展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相信我的同伴和我一样,都已经准备好大干一场了! 不过正在事情处于焦灼状态的时候,刚才一直在场边看球的一个哥走了过来,他个子不高,估计也就不到?xml:namespaceprefixst1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1米65,不过口气很牛叉的,他直截了当地对高中的那班小痞说:本来就是你们不对,谁让你们把车停在场地里的!对方的人好像认识这位哥,估计哥也并非善类,被我撞的那个家伙顿时语塞,刚才NB哄哄的气势也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竟连一句顶嘴的话都没有,不过他为了面子上过得去,扭过头来对着我佯装凶狠地喊道:不跟你们小孩子一般见识,周一到你班上找你,修摩托车的费用你出了!没问题,等着你!,我也不甘示弱。不良青年们簇拥着那个看个球赛都能胳膊挂彩SB愤愤地离开了。 这时,全场对那位突然挺身相助的哥投以仰慕的目光,连他周围的空气似乎都散发着彩色的光。 没事的,继续踢吧。,哥淡定地说了这么一句。 他们要再找你们麻烦就告诉我,我经常在操场的西南角玩球。已经走开的哥又转身补充道。 真仗义! 此后我也经常在操场碰到这位哥,他也曾问过我有没有人再来找我麻烦,我告诉他一切平安无事。偶尔大家在一起玩玩球,那也是段不算光彩的有趣回忆吧。 高中之章刁民三号 我的高中生活索然无味。中考的失利让我和家人对我的期待都受到了重创,并不富裕的家里为我出的一笔当时相当客观的入学费让我体内的优秀潜质得以复活,从进入高中的第一天第一分钟第一秒起,我就下定了决心,不能再像初中那样浑浑噩噩的,我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进入大学的梦想开路,也绝不再辜负家人对我的期望。我变得异常得沉默寡言,我把全部的精力都集中在学习上。学习、学习、还是学习,高中的我过着机械式的生活,但却很充实。偶尔有些闲暇的娱乐活动,就是我会时不时地在一个固定的笔记本上用圆珠笔画着自己喜欢的漫画形象,《七龙珠》、《圣斗士星矢》什么的,有时我还会自创一些人物。这也是我当时唯一的爱好了,我始终相信自己有画画的艺术天分(这点在大学也得到了证实),因为本来不是家长坚持让我进入高中学习的话,我可能已经去物色了好久的、市里的一所美术中专继续我的学业了。后来慢慢的累积,我竟画了2、3本厚厚的漫画涂鸦,高中生活结束前分别送给了几位关系不错但于各种原因无法坚持在高中继续就读的同学留作纪念。有位学习一流的邻桌女生,她就是因为家境不好,家里不希望她继续上学而辍学了,我初中的课程基本上没怎么学,高中刚入学听课很吃力,好多别人看起来很弱智懒得回答的问题都是她帮助我解决的。我把自认为画得最好的那本漫画送给了她。这些算是高中的一点小波澜,很少会记起了。 不过有次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印象颇为深刻。 大概高二时候,有天晚自习,学校因为检修线路停电了,不是突然停电的,早先就有通知的,所以好多同学都带好了蜡烛,坚持学习。跟我隔着夹道邻座上的那个同学嬉皮笑脸地开始了扯蛋,东拉西扯的。印象中很多时候,只要晚自习一停电大家就不约而同地会进入一种说不出原因的兴奋状态,这种时候非常适合聊天。这天也一样,那个扯蛋的同学不一会儿就把话题扯到我身上了,他整个扭过身子,正对着我,不断地重复着他的话题,这家伙平时很讨人嫌,长得就是一副坏相,真的坏了,天生一只眼好像睁不开一样眯缝着,嘴还是歪歪的,感觉上看人总是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么说他他肯定会觉得委屈,因为他天生这样,并不是他本意。他手舞足蹈地一通乱侃,我隐约记得还跟寒暄了几句,不过后来说的什么我实在想不起来了,唯一记得的,就是我俩话不投机,这个反复无常的家伙好像突然恼羞成怒了,然后拿起桌子上烧了一半的蜡烛甩了我一身滚烫的蜡烛水,我的头发、脸上、母亲大人新给我做的马甲(第一天穿)上全结上了星星点点的蜡烛硬块,尤其那个马甲上的蜡烛凝结物,根本弄不下来,那件衣服是母亲大人花了好几个晚上帮我做好的,现在整个废了!我当时立马都能感受到自己眼神中穿梭的杀气,我腾得站起来,脑中想着先暴踹这个脏东西脖子一脚,再给他那张畸形的脸一例重拳,最后补一记响亮的耳刮子让他长长记性,幸亏我当时还没失去理智,干嘛对一个残疾人动粗呢,高中的学习压力已经让大家不堪重负了,何必给自己找不自在?我走到他跟前,一反平日沉默温和的常态,咬着牙关对他说:要是以前的我,你现在连肠子都不知道被我揍到哪里去了!,我控制了一下情绪,回到自己座位上,转身把我跟同桌的正在滚烫中的蜡烛水都泼到了他那张畸形的脸上,他跳起来想动武,不过被同学及时制止了。我坐定了,继续我的学习,这种外强中干的家伙我见得多了,专门招惹他认为对自己没有威胁的人,可他这次惹错人了,我随时可以召集一帮兄弟过来把他从楼上丢下去。这样的人对我来说连屁都算不上。面露凶狠,而灵魂弱小的LOSER。 高中毕业,我以我们学校文科状元的身份痛抽了其耳光! 大学之章刁民四号 大学是我感觉最充实和自我实现最为辉煌的一段日子,在这段日子里我拿到了国家奖学金和CET6证书以及无数的荣誉奖项,体会到了在初中和高中绝对无法体会的幸福。和同学们4年的同窗,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共同娱乐,让大家结成了一种介于朋友和亲情之间的某种特殊情感,难以言表,但它确又真实存在。直到今天,虽然大家都已各奔东西,虽然与大部分同学联系的次数越来越少,但内心的羁绊,让我们互相都在记挂着对方,让我们时不时会回忆起以前共同的日子和种种趣事,然后自言自语地对自己笑着说道:呵呵,那个家伙 大四上半学期,同学们各自找到了实习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之前,刚上大四那年春节放假前,我在网上查到了省电视台的一些联系信息,从学校给省电视台广告信息中心策划部的经理超哥邮寄了我的个人彩页简历,大概7、8张的样子,其中附录了大学作品,装订上也是很花心思,没用胶水和订书钉,用个人独创的折纸方式把几页牢牢地固定到一起,而且每页纸不像普通的书籍那样书缝是平平整整的切面,我做的是有一个倾斜的弧度的,简单说来就像半开的折扇那样叠在一起的边。简历邮递过去将近1个半月的时候,也就是春节前7、8天的样子,超哥打电话给我,说收到简历了,感觉上我很不错,让我春节后过去试试。果然,法定的春节假期结束后,他又给我电话,让我第二天去办公室找他。我按时找到他的办公室,不过不巧,他当时正在台里参加一个紧急会议,当时还没毕业的我很是羞赧,不好意思站在人家办公室,怕影响别的同事工作,所以我冒着北方零下十几度还飘着雪花的干冷天气,靠在楼下的台阶旁等着他。我8点多到的,等到11点20几,超哥终于回来了,他也认出了我,问我怎么冻在外面呢,然后赶紧招呼我进屋给我交待实习的事情。超哥是个很不错的人哦,他不是我这里说的刁民,只是一想到毕业实习,我就会自然地想到帮助我的这个人。 后我在超哥的举荐下顺利地进入省电视台广告信息中心制作部实习。进了里面才知道,除了我一个人,其他所有的正式员工、临时工、毕业实习生都跟电视台有亲戚关系,不是什么台长的孙子就是部长的外甥,想起来也挺有趣的,当时同一部门的同事都认为我是超哥的弟弟,呵我十分珍惜这次得来不易的实习机会,我没有固定的工作内容,有什么就做什么,也做广告创意、写东西,也打杂儿1个星期的时间出了2个部门经理很满意的广告创意脚本,没两天就做出来了,当时的心情真的是爽得说不出话。毕业实习的日子总体上很顺利,除了本文的主角之一,一个猴子设计师。 说他是猴子设计师,并不是夸他天资聪颖,而是长得像猴子,瘦鸵鸟背,外加一张扭曲的脸。这个臭猴子总是以一副冷嘲热讽的口气奚落我,不论说什么事情,总是在恶言地嘲笑我,部门那么多人,唯独他对我的态度跟其他人完全不一样。 我不想把过多的笔墨用来描述这个孙子辈家伙的可恶,只用一句话来评价他:一个把牛B长在脸上、长在嘴里的家伙。 现在这种东西根本进不了我的视线了,我已经目无全牛了,嘎嘎!(不了解的童鞋们请参阅《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同时在此也奉劝大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别看见不该看见的脏东西,只要你不想看见,就怎么都看不到。 工作之章刁民五号 工作后遇到的刁民可谓不计其数,这里我就抓一个典型给大家开开眼。 去年我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华南分播待过一段时间,工作内容是创意文案策划文案,也写广告稿、也做策划案。 当时办公室有个做业务的女同事,一个老娘们儿,号称30岁,可长了一副50岁的脸,长得虽瘦更衬托出了她的尖嘴猴腮,经常擦抹一些颜色浓重的大俗口红,那张嘴看上去总像刚吃了小孩子一样的血红血红的。有的小朋友可能要问了,干嘛把别人写得那么坏?答曰:呸她!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这个女人是业务员,不过人家是专门做大客户的,比如移动、可口可乐什么的集团企业,接触过不少大公司的高层,所以为人很是奸猾。一开始我还没觉得,我一向对同事很和气的(除了一些做法极端的敌对分子),对她也是,大家刚认识的时候我只是觉得这个女的说话油嘴滑舌的,说的话80是假话,15是糊弄,3是故弄玄虚,最后剩下的2可能才是真话(比如:今天太阳挺大啊、该去吃饭了、外面好热啊) 和这个女的没共事多长时间就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 当时我们的业务刚刚展开,我整天忙得要死,那两天台长大人和经理琢磨了一个新项目,然后我来操刀,算是个大方案吧,我拼到吐血花了一天一夜把初稿做好了,50几页设计,后来又花了三两天来润色。当时这个项目我要直接跟这个女的沟通,所以我先把辛苦做好的方案给她过目,想听她什么意见或建议,结果她看了以后说,这个方案一点都不行,这样做绝对不行,她还好心帮我把方案的主题都给改了,是关于一个送花热线的项目,我的核心主题是花儿热线,她帮我改成鲜花热线,然后把里面基本每一页都挑出了她自以为的毛病,意思就是让我整个重做。FUCK!相信好多同行跟我一样对这种人深恶痛绝,一点不懂得尊重别人的辛劳成果,尤其是这种没有根据的抨击。我当时心里很不爽,心想这家伙不知道小学毕业没就对老娘指手画脚的,我只是征求她的建议,并没有受她指使的义务!不过考虑在维护同事之间的和平关系,我没有直接把方案给上面领导看,当然,我也没蠢到会贸然痛宰自己的方案,先拖着等这个女人跟上边沟通过再说。 不过第二天,台长大人把我叫到办公室,商量这个台长大人脑海中的方案。我到了办公室,老女人已经在那里了,我还带来了她让我带的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后来通过和台长大人的交流,最后台长大人询问我的方案做得怎么样了,还没等我回话,老女人在旁边半开玩笑地抢话说:他做的方案我看了,完全不行,好多地方都要改,可能要重做呢,然后她示意我把带来的笔记本打开给她,她点了几下鼠标,找到了一份奇怪的东西,就是我的那个PPT方案,然后封面被她删掉(估计是用PS设计的封面文字不能像平时那样改成她想要的),用一个普通PPT的页面代替,标题的字都大小不一,可以看出是个蹩脚的PPT使用者。说白了,她把我辛苦做出来的方案篡改了,她还大言不惭地说这个方案是她写好的!听到这句话,当时我坐在旁边只想一刀捅死她。 台长大人听了她的话只是笑而不语,先看了看她展示的那个PPT,然后他直接问我,说要听听我的想法,我就等他这句话了,我说其实初案我基本做好了,只是旁边的老女人有不同意见,所以我说不知道该不该给直接他看。台长大人是个急性子,爽快地说,没关系,先给我看看再说,我马上把笔记本打开给他审阅,在他看的同时我给他阐述我的想法,台长大人不住地说不错不错,就是他脑中想象的那种想法。看到最后台长大人总结说这个方案做得很不错,大家褒扬,后来他先打发那个老女人出去了,留我在办公室。老女人出去后,台长大人笑呵呵地跟我说:这个人怎么这样啊,明明是你花了几天辛苦做的东西,她改了个名字怎么就成她的了,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做事可不能这样做!我也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傻笑,因为这种场合我不好回应,我要是表示赞同,好像我是个喜欢背地扯人闲话的下流东西一样;要是表示否定,那不就是说台长大人瞎了眼了嘛,他可是全都看在眼里了。台长大人明鉴! 事后台长大人把经理叫过来一起商量方案,结束的时候台长大人还提到了老女人的这个小动作,经理大人表示赞同,还说她在以前某个公司的时候,有次一个同事花了大半年时间接了一个几百万金额的单,最后到签合同的时候这个同事刚好不在办公室,客户方代表打电话过来,被这个老女人接的,后来她随机应变带着合同去签了,最后说那是她跟的单,提成她全收,真是人间惨剧,那个同事差点被气吐血失血过多而死。 这个老女人在我们部门只待了一个月不到,就被经理送客了,因为发生了好多件不那么让人愉快的事情。好歹还是经理私底下的朋友呢,真丢脸!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十足的BITCH一个! 其他之章刁民N号 狗腿子总是比主人凶恶得多。 在深圳这几年我深有所感,好多大公司、大企业(包括自以为是大公司、大企业的)就是NB,越是下边的小狗腿子越是咬人,恨不得把每个人都咬块肉撕下来,相反,企业的高管、高层反而更容易打交道。比如移动什么的,通常一个小营业厅的不上档次的小队长就NB得要死,逮谁骂谁,一副凶相,好像除了它们其他人全他们的奴隶一样,给他们服务挣他们的钱它们就绝不让你挣得舒心,来挣爷的钱,就要比爷低一等!,它们是这么想的;饭馆里没有素质的服务员总是最牛叉的,它们可能会直接把筷子大老远扔在你桌子上,你叫它们加壶水,假装没听见喊它们,它们就面无表情。见过哪个大堂经理会这么干吗? 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刁民实在是见怪不怪,有屎的地方,总会有苍蝇! 我想这应该是一个社会现状,立志当一辈子狗腿子的家伙天生就长一双狗眼,主人牛B怎么样?人家的牛B是长在气势上,你的牛B长在脸上、长在嘴里的。 你终究是条狗。 鲁迅先生教会了我们对付这种恶狗的方法。 痛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