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楠科技和亿邦国际相继在纳斯达克敲钟登陆资本市场时,它们可能没有想到,国内对比特币挖矿的监管政策来的如此迅速而密集。 继国务院金融委5月21日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后,内蒙古成为首个发布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政策的地区。 而据财联社报道,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也将于6月2日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 有行业人士对凤凰网财经记者表示:针对比特币挖矿的监管可能才刚刚开始,中央已经明确了政策的基调,接下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地方政策出台相关的具体监管政策。 根据嘉楠科技和亿邦国际2020年年报,比特币矿机销售和托管是其主营业务,占到总营收的约90,而大部分的矿机销售客户则来自于国内。 随着监管政策的收紧,国内矿机企业三巨头嘉楠、亿邦和比特大陆的业务会受到哪些影响?又会做何应对? 凤凰网财经分别致电了嘉楠科技、比特大陆和亿邦国际,截止发稿前,比特大陆和亿邦国际电话皆无人接听。 嘉楠内部人士对凤凰网财经回复称:从去年开始,嘉楠就已经逐渐转移向国外市场了,国内市场份额在逐渐减少。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对凤凰网财经记者表示:就目前的政策来说,个人从事挖矿并不违法违规。但在立法完成清退阶段结束后,如有关企业仍继续销售矿机则有可能涉嫌行政违法。 矿业合规化终成空,矿机企业遭遇监管噩梦 2019年11月21日,嘉楠科技成功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股票代码CAN,总募资9000万美元,被称为区块链第一股。 而就在一个月前,中央刚刚提出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2020年6月26日,比特币矿机第二股亿邦国际在杭州云敲钟,正式登陆纳斯达克,股票代码为EBON,总募资规模约1。0075亿美元。 当时有行业人士分析到,嘉楠、亿邦的成功上市或许意味着矿场、矿池以及芯片研发等一整串行业产业链条将从地下走向阳光化,在监管下合规运营。 但最近的政策表明,挖矿的合规化终究是行业从业人员一厢情愿的空想。对于国内的矿机三巨头嘉楠、亿邦和比特大陆来说,骤然而至的强监管无疑是一场噩梦。 嘉楠2020年财报信息显示,2017年至2020年,嘉楠主要销售了A7A12系列的六个型号的矿机。矿机销售收入占到了其产品总收入的90以上,在2018年更是高达99。8。其他类型的收入主要是租赁和服务。 其主要消费市场是在国内,财报信息提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嘉楠来自中国客户的收入分别占到了其总收入的76。1、74。8和84。8。 同时因为虚拟货币在目前所面临的政策以及监管问题,所以嘉楠科技也在财报中也提到了在中国的风险因素。财报中提到,嘉楠面临着与持有、使用或开采比特币有关的法律、政策或者其他相关的风险,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其中专门提到,我们绝大部分的收入来自于对中国客户的销售,中国监管环境的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今年年初因为虚拟货币集体大涨,矿机销售暴增,嘉楠科技吃了一波红利,股价最高暴涨到39。10美元股。但是随着监管的收严和币价的下跌,嘉楠科技股价也一路下跌,目前股价报8。66美元股。 与嘉楠类似的还有亿邦国际,据亿邦的财报提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亿邦从比特币矿机及相关配件的销售中分别获得了96。3、82。4和42。3的收入,同期提供矿机托管服务分别获得了2。4、14。4和48。1的收入。 销售市场也比较集中,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亿邦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91。4、87。5和99。8。亿邦在财报中也指出了其存在的风险,我们的区块链产品业务可能会受到中国监管发展等因素的显著影响。政府当局可能会继续颁布新的法律、规章和条例,管理我们所在的加密货币行业,并加强现有法律、规章和条例的执行。 2020年其财报中写到,我们只有很小一部分的收入来自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客户的销售,其中包括对香港,美国,中亚和东南亚的出口。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我们的海外销售在2020年有所下降。 亿邦国际上市时股价5。23美元股,最高时14。95美元股,近期受到监管以及市场等因素,股价接连下挫,目前报价2。99美元股。 而另一家矿机企业比特大陆,则因为两位创始人詹克团和吴忌寒的内斗等因素,迟迟未能上市。据媒体报道,比特大陆的矿机销量甚至一度位居行业第一。 据澎湃新闻报道,詹克团与吴忌寒于曾2020年12月达成了和解协议,詹克团重新掌权,并在推动比特大陆上市。 但没想到的是,国内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政策突然收紧。在政策趋严的情况下,比特大陆能否上市也成疑问。 29家上市公司或受政策影响,有企业迅速撇清关系 在经历了牛市的狂欢和猪币狗币的疯狂后,币圈在近日再次遭遇强监管。国内多个部门和机构相继发声,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5月18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官微转载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银协和互金协会发布的联合公告,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5月19日早间,内蒙古发改委也发布公告,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特别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根据八类对象分别提出不同的打击惩戒策略,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1日。 5月27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为充分了解四川虚拟货币挖矿相关情况,决定组织召开研座谈会,将于2021年6月2日进行。 首当其冲受到监管政策影响的,便是虚拟货币挖矿相关的企业,包括矿场、矿机销售商等。 据《区块链日报》报道,目前共有约29家上市公司涉及虚拟货币挖矿业务,包括13家A股上市公司、7家港股上市公司、9家中概股。 其中既包括嘉楠、亿邦等矿机巨头,也包括联络互动、新元科技、富通信息、ST晨鑫等涉及矿机业务的上市企业。 严监管趋势下,有企业迅速和挖矿撇清关系。据《科创板日报》报道,5月26日,联络互动表示公司已于2020年8月出售了矿机业务。 专家:如有关企业仍继续销售矿机则有可能涉嫌行政违法 那么,在目前的政策下,继续挖矿是否违规或违法?如果违规的话,可能会基于哪些标准来处罚?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对凤凰网财经表示:就目前的政策来说,个人从事挖矿并不违法违规。 肖飒认为,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内蒙、四川等矿场聚集的省份亦开始因地制宜指定地方性法律。在未来,如前述会议精神形成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在打击经营行为的同时,确有可能打击购买行为,并将相关行为纳入行政违法的范畴。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挖矿本质上制作数字代币的行为,如该条款未作更改,在新法生效后,挖矿行为将构成行政违法。 由于前述规定均尚未发生效力,我们暂无法对处罚标准作出定量分析。但就目前的政策来说,个人从事挖矿并不违法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挖矿并非必须通过在售矿机,大多计算机都可执行这类操作,无非效率不同。倘若指定打击购买行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出现法不责众的影响公信力的情形。 而在政策明确打击比特币挖矿的情况下,比特大陆、亿邦国际等矿机企业在国内继续销售矿机的话,是否会有法律风险呢? 肖飒对凤凰网财经表示,目前矿机企业的矿场主要集中于内蒙、新疆、四川等电力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 从近期的风向来看,2021年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拟将虚拟货币挖矿的行为纳入违法范畴。四川能源管理部门亦将于近日展开调研与座谈会。 不难推断,对销售矿机等经营行为的打击势必成为近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关键。在立法完成清退阶段结束后,如有关企业(不对具体企业进行评价)仍继续销售矿机则有可能涉嫌行政违法。 进一步来说,如打击矿机立法层次达到行政法规及以上,将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前置构成要件,矿机及其相关经营行为可能被纳入该法第四款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