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精选17篇)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砖?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室。 3。住房结构:房型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税金(3。41):,垃圾清运费:; 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位。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地址: 邮编:电话: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签章):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2、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字:签约日期: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作为合同定金。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6 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样:(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8 发包人(甲方):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 (详见海天人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及报价单)。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详见报价单),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说明); (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海天人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部分施工图纸 第1条、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部分发包人义务 第1条、开工前三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2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3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相关装修手续(物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4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5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6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部分承包人义务 第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3条、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部分工程变更 第1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部分材料的提供 第1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需要保管的,发包人应作好密封标志,并交由现场管理人员保管; 第2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部分工期延误 第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发包人五金件(不含门锁、洁具等)安装; (4)客户须知中第三点的情况之一。 第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3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部分质量标准 第1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部分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1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水电工程完工; (3)瓦作工程完工; (4)中期验收(木作工程完工),并作好工作量统计决算; (5)油漆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海天人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2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视同工程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见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3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装修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 第5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根据附海天人装修工程报价单)。 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防水工程出现3处以上渗漏; 暖气、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0。5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吊顶、吊柜、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墙砖超过5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5处(块)以上显着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1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付款时间和支付金额 第一次:进场施工前三天付合同价的60 第二次:中期验收两天内付到结算总价的95 第三次:交付使用前付尾款 第2条、工程中期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中期工程款。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1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4条、每延误工期一天,由责任人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第十二部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几项具体规定 第1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部分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部分附则 第1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2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3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9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室内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小区单元室 二、形式结构:层式室厅厨卫 三、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厅)的所有装修。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图纸,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和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材料费和人工费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所有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0 甲方:乙方: 兹有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12楼居住楼房需要装修,建筑面积142。6平方米,原则采用包工包料形式,具体由双方协商如下: 一、工期 该工程从20xx年11月10日开工至20xx年1月10日竣工,工期60天。每个工序必须保护已完工工程,人为造成损坏的必须赔偿。每个工序结束时必须将该工序产生的垃圾及对已完工工序的污染处理干净。 无故拖延工期不能按时交工的,逾期一天扣罚100元、由甲方造成的责任除外。 二、工程款及支付形式 本工程价款以双方计划用料单为据,约合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捌佰肆拾伍元整(429845元)(附材料表)。先支付3万元作为开工备料,根据工程进展给付款项。 三、材料采购 主要材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产品购买,如:木地板、灯具、乳胶漆、实木门等。采购时甲乙双方共同验看。如果单方面购入的材料甲方不认可。 对于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环保型。不得使用劣质产品。 四、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住宅结构和邻居设施,必须遵守小区管理。造成损毁自负,与甲方无关。 在使用材料上一定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修补得体,不得浪费原材料。人为造成浪费的甲方有权扣收浪费部分的材料款。 五、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自合同生效后如遇无法解决事宜时可申请劳动仲裁委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价格 工费: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7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说明。 4、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7、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装修项目,加项时与乙方协商价格、材料等事宜。 六、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施工人员应协助搬运,甲方适当付费。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停工一天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乙方配备灭火器。 2、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3、乙方要爱护甲方家中物品,损坏时负责修复并恢复原样,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合同附件 1、家装合同。 2、施工项目、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本家装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有效。 2、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按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元。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资料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资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供给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如不贴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是贴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供给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资料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职责,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职责。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下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职责。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职责 1)必须供给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供给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职责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礼貌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职责,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职责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经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资料,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改装。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总计106平方米 3、施工内容:更换阴阳台窗户,客厅及卧室门窗,卫生间、厨房改造,地板砖更换,墙面粉刷等。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5、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9月6日 6、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0月6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贰拾贰万元正(22万元正)。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协商同意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2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0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人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0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六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 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期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和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业主):(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6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第一条装修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预算: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装修工程造价 1、总价款:元,大写:(不含税金),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装修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装修材料提供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装饰装修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1、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5、乙方以人民币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7、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六条装修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 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一天的违约金。 2、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第七条装修工程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 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2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一天500的违约金。 2、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3、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每平方米50元建筑面积支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广州房屋装修合同样本篇17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居室规格:室厅厨卫阳台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壹萬元整,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认定的装修质量检验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款项支付方式 11。1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200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200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叁仟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3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4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09点00分至17点30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