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只和工作年限社保缴费年限有关系,那么工龄这个说法,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关联了。工龄是历史遗留的叫法,是社保双轨制时的产物,也就是以前虽然员工没有缴纳社保,那却视同缴费年限,计算退休金、养老金时要算在内,所以当时的工龄认定非常重要。和社保相关的是缴费年限,并非工龄! 这里不谈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只谈现在。我们知道社保缴费,有两个东西和我们相关,一个是累计缴费年限,一个是连续缴费年限。 一、累计缴费年限 1、养老保险在到退休年龄前累计缴满15年,就有资格领取养老金。 2、医疗保险在到退休年龄前累计缴满,男性25年,女性20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免费医疗。 3、失业保险,累计缴满12个月以上,就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连续缴费年限 1、医疗保险,一般连续缴费满1个月以上,才可以正常保险。也就是当天缴纳了,必须要等次月才可以使用。 2、生育保险,一般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有的地方只需要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10个月)才可以正常使用报销。 3、对于有些城市,买房、买车上牌摇号、小孩上学、落户口等等,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保连续缴费年限。比如有的地方要求社保至少连续缴费1年以上,才有资格参与摇号。如果中间断交了,就会丧失这些资格。 也就是说,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更多的是体现在社保缴费和待遇本身,而社保的连续缴费年限,除了和一些社保待遇相关,可能还和其他事项关联上了。社保断缴,只会影响一些待遇,连续缴费年限从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一直在 我们一定要区分这个概念。只要你缴纳在社保账户里的钱,以及累计的缴费年限,一直都会在,而且会累计计算,不会因为你断交而消失。 但像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这些对于连续缴费年限有要求的,如果断交超过一定时间,则需要再次连续缴费满足条件才可以享受。 综上所述,但凡我们有条件,能够连续缴纳社保的,还是连续缴纳,免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工龄实际上是老概念了,跟社保缴费实际上没有关系。 最初的工龄,是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中提出的,主要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主要指的是在这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当然也包括按照组织安排进行转业等特殊情况的工作年限。当时的《劳动保险条例》仅限于100人以上的企业、工厂或者矿场。 工龄的定义,主要指的是职工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者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195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退休制度将退休的覆盖范围扩大至国有、公私合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国家在文件中明确了连续工龄的说法。连续工龄,计算方式参照本企业工龄。 连续工龄本意指的就是连续的,不能中断。如果是本人被企业开除除名、因判刑中的劳动关系或者本人自动离职,导致工作时间有中断的话,连续工龄都是要从重新就业开始计算。实际上,在过去我们转换岗位都是需要相应的调令。如果没有调令,即使工作时间连续,实际上连续工龄也要从重新就业开始计算。 连续工龄,主要是通过审核职工档案认定。 1986年国营企业就对新入职的职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实际上是个人无须缴费,而由企业提取单位工资总额的3作为劳动保险费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是从1986年10月开始(个别地方有试点,时间更早)。 1991年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国有企业全面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国有企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固定工人的连续工龄,是通过视同缴费年限的方式确认待遇。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类似于劳动保险条例的做法,由国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而不需要个人缴费。 实施养老保险缴费以后,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变为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而不再是过去的跟本人工资的一定水平挂钩,由用人单位承担终身养老责任。养老责任转为养老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同时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现在已经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无论中断缴费与否,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会是累积的,而不会清零。 是这样的,这里的工龄应该叫做社保缴费年限,更为准确,因为如果现在工作期间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工龄也没有用。(当然,如果是在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推出以前就工作的话,那么连续性工龄就很重要了,因为这关系到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如果不是连续性工龄的话,恐怕就无法认定了) 社保缴费后,发生断缴的情况,缴费的连续性当然是没有的了,需要重新计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以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里的钱就会清零,而是会累计下来的,这个影响就不是很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在地方的一些政策,比如说买房买车、孩子上学等等更社保缴费的连续性挂钩的话,那么中断社保可能就会让自己无法享受到相应的权益了。此外,像一些地方,如果办理医保退休的话,对于缴费的连续性也有一定的要求,这些也同样需要注意。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谢谢邀请。 不会,工龄是累积计算的。 社保断缴对养老的影响,主要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后果可大可小。 举个栗子,一位女职工,按照规定,她从事的工种是50周岁退休,但她只干了8年没干满10年就辞职了,如果是自己交社保,就要再交7年的(交满15年),而且要55周岁才能领养老金。 社保断缴,影响退休年龄、缴费年限,除此之外,还会影响养老金的多少。 养老保险的玩法是多交多领,缴费年限越长、每个月交的越多,到老了每个月领的越多。而且养老金也是每年涨一点儿的,同样的涨幅,基数越大的涨的钱数就越多,所以差距只会越拉越大。 目前的规定是,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缴满15年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断缴,可以补缴,年限可以累计。但未来的政策是否会有调整。 社保断缴,连续工龄认定就要从零开始吗? 这只是一种误传。在这里讲的社保是指职工社会保险,职工社会保险包含五种保险,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不计缴费年限(工龄)的,参保就能享受待遇,不参保就不能享受待遇,就同居民医疗保险一样,交一年保费就能享受一年医疗保险待遇(在连续缴费的情况下),不存在清零的问题。 失业保险与缴费年限有关系的,最低缴费满一年,失业了才能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要享受24个月的失业金,需要缴费满10年。这期间中断了保险,但没有领过失业保险金,下崗就业再失业,保险仍然有效,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没有清零。 但题主讲的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中间断档,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当地規定年限,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免交保费的医疗保险待遇。社保法没有規定要连续缴费,断缴也不存在清零的问题。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中人,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就不能累计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不管你累计有多少年,只计算你最后一段连续工作年限,并且与实际缴费年限相连接。如个人缴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前,累计有15年工龄,但最后一段只有8年连续工龄,并且与实际缴费年限相连接,那么,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只能计8年,而不能计为15年。中断的,不能连接的不能计算,就等于清零。 总而言之,职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断缴可以续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会清零,不存在从零开始计算缴费年限的问题。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困难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经济状况等原因,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时常出现断缴现象。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无论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基本医疗保险,是允许断缴的。只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标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能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断交不影响养老保险但是影响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