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房子的要注意了:9月1日起,农村宅基地将迎来5项禁令,对农民朋友大有好处 来自自然资源部的消息显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条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宅基地管理等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上,新规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具体来说是1保障、2规范、5禁止。其中农村宅基地将迎来的5项禁令,对在农村有房的农民朋友来说是大有好处,所以农村有房子的要注意了。 1保障指的是保障农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县级以上地方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民宅基地需求;2规范指的是规范宅基地管理:1、规范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2、规范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说说有关宅基地的5项禁令: 1、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 众所周知,自然资源部宣布2020年末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已经结尾,当然由于特殊原因影响,2021年,有些偏远地区仍然在紧锣密鼓确权。确权颁证之后的宅基地,实际上就是合法不可侵犯的,尤其是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且手续齐全的宅基地,必须严格保护。这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 2、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现有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虽然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仍然有流转的决定权。农民自己不愿意流转,任何人不得强迫。换言之,对于强制流转、违背农民意愿的,要一律禁止。 3、禁止违法收回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农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且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不管是村集体还是社员都无权强制收回。事实上,国家对于宅基地的收回是有明确要求的,自然资源部也曾发明文规范: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城里人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等,完全是可以强制收回的。 4、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我国城市化进程依然在进行,这意味着未来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脚步不会停止。但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绝对不允许的。事实上,为了让进城农民没有后顾之忧,户籍已经不影响房屋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了,农民对此应该要有所了解,不要被利用; 5、禁止强迫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这显然是对2020年合村并居等类似问题的政策升级,最终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总结来说就是,未来农民搬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合村并居等,必须要自愿。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今年上半年就下发文件重申过了: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除此之外,9月1号起开始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还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于那些违规作用耕地的情况,将依法查处,违规建造的房子,也将依法拆除。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还明确规定,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来看,新《条例》的1保障2规范5禁止,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种侵犯农民宅基地权益的行为,对农民朋友来说大有好处,以后农民朋友可以更加放心了。更重要的是,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农业的发展更是高度重视,从出台城市反哺农村政策,到乡村振兴战略,再到城乡一体化发展,无不说明国家的良苦用心,更体现了全面乡村振兴的大幕已经拉开了。随着国家对农村的大力支持,我们坚信未来农民的面貌会焕然一新。从这个层面来看,农村的宅基地和老宅都应该好好地继承保护。